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6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懋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
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43.89 元/股),如果公司股票
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
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 号文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5,00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9
月 14 日至 2029 年 9 月 13 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懋
转债”自 2024 年 3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34.18 元/
股。
(四)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鉴于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3 日起调整为 34.15
元/股。
(五)根据公司 2024 年 6 月 7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因利润分配调整“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因
(六)根据公司 2024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90),
的《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鉴于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调整为 33.95
元/股。
(七)根据公司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华懋科技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整为 33.85 元/股。
(八)根据公司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华懋科技关于因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华懋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复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因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起调整为 33.76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华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1)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43.89 元/股),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
会触发《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
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在可转债存续期内,上市公司应当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
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 5 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
公告,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
事会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不赎回的公告。”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华懋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件后确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了解
“华懋转债”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稿)》。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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